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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施工被电杆砸伤违章施工被电杆砸伤
一、事故经过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我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侯树恩(男,57岁),在乐山市沙湾区加浓区工地更换通信电杆时,被电杆砸伤,经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诊断为“L2椎体爆裂性压缩性骨折、椎管内积血”,医疗终结伤残鉴定为8级。 二、原因分析 1、用工单位对野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够,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排培训,不具备最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的情况下,直接安排作业。 2、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起重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未能及时和有效制止。 3、劳务派遣员工侯树恩同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仅17天,未能进行上岗培训,且年龄偏大,反应迟钝,避让不及,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吸取教训 1、野外施工队伍必须坚决克服“重施工进度,轻安全”的思想,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2、加强对野外施工人员的技能及安全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素质。 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的有关规定,杜绝现场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对年龄偏大的劳动者在野外施工作业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施工作业存在盲目性。 四、解决措施 1、劳务派遣员工侯树恩医疗期满后,主动以本人年龄偏大和身体不适解除劳动关系,我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2、督促用工单位切实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的风险评估,对作业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辨别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风险削减和防范措施;在涉及甲乙双方或多方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明确各方责任义务;施工作业过程中,各方要周密配合,切实搞好协调,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及特种作业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3、有针对性的清退年龄偏大、体弱的野外施工作业劳务员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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