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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摩托车的悲剧搭乘摩托车的悲剧 一、事故经过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下午七点二十分,我公司派遣到四川联通XX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连天强(男,27岁),设备维修任务完成以后在宜宾县王场镇搭乘当地人的摩托车返回途中,行至邓关坝上村时,同迎面正常行驶的一辆大客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与连天强两人当场死亡。 二、原因分析 1、驾车人安全素质差,安全操作技术水平低,车速过快是酿成悲剧的主要原因。 2、劳务员工连天强对驾车人的违章超速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或劝阻。 3、劳务员工连天强工作任务完成后,未搭乘正规交通工具。 三、吸取教训 1、野外作业人员不能图方便、节约时间、省钱搭乘无运营资格的交通工具。 2、搭乘人员对驾车人违章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四、解决措施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六项)规定,认定连天强属工亡。 2、公司先后两次派专人前往宜宾,会同用工单位看望慰问家属,沟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教育因公外出作业人员,采取有效方法措施,防范客观环境存在的风险,预防可能发生的危险,尽可能搭乘有运营资格的交通工具,对驾车人的各类违章行为应及时劝阻,真正做到“交通法规记心中,人生安全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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